首页
>
中汇讲坛
房地产开发权取得的法律解构
自1995年1月1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以来,企业在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基本途径以外,如何通过其他合法的方式获得土地开发权或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合作经营,在理论上一直存在争议,并且在实务操作中也存在较大风险。尽管,2005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旨在阐明司法部门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合作开发行为的合法性判断和处理原则,然而,在实务中,无论是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在建工程项目转让或以股权转让的形式取得土地开发权,还是通过“一方出地、一方出资”的形式合作开发房地产,其操作中的法律问题均非该司法解释的原则性规定所能涵盖,这类问
《房地产开发权取得的法律解构》实务指引
2006-7-11
以合同形式合作开发房地产实务问题
2006-6-29
以土地使用权和在建项目转让方式取得房地产开发权实务问题
2006-6-29
以参股形式合作开发房地产实务问题
2006-6-26
More...
中汇讲坛第一期沙发论坛纪要
2006-8-16
中汇讲坛第一期会议综述
2006-8-16
More...
Copyright©2006 - 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汇律师事务所
沪ICP备07005006号
论坛地址:中国上海市武夷路418弄1号武定大厦6E 邮编(P.C):200050
电话(Tel):8621-62404501 传真(Fax):8621-6240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