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的批判矛头指向的是国民经济学,指向的是国民经济学家奉为先验的东西的私有财产。①可是在最后,即在《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这一部分中,马克思突然转向对黑格尔的批判。马克思为什么这样做? 这是深入理解手稿最后一部分及整篇手稿内部逻辑联系的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事实上,这已暗示了国民经济学家和黑格尔、私有财产和黑格尔哲学之间有着根本性的逻辑联系。并且,马克思也正是从这个根本性的联系入手揭示了黑格尔哲学的秘密,彰显了其积极意义,从而完成了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并发动了哲学上的革命。 一、私有财产和黑格尔哲学之间关系的初步考察 在手稿最后,马克思转向对黑格尔的批判。马克思指责黑格尔将一切事物都归结为思想的本质,全部的错误由此而产生。我们只要深思一下,就会发问:将一切事物归结为思想的本质为什么是一个错误? 即马克思批判黑格尔的根据是什么? 马克思不可能仅仅凭借近代唯物主义的观点,直接说黑格尔犯了错误。要真正做到彻底地批判黑格尔,必须另有根据,另辟途径,问题是这个根据和途径是什么?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让我们先对黑格尔哲学和资本主义现实做一下考察,看看二者有没有联系,如果有联系,这意味着什么? “私有”是资本主义的根本原则“, 私有财产”是这个社会经济领域的基本事实。那么,(1)私有财产属于某个人,究竟属于这个人的什么?(2)“占有”是一种怎样的关系,如何可能的?(3)人的劳动产品成为以“价值”为本质的商品,意义和根据何在?(4)私有财产作为资本,在不停的运动中实现着自身的增(笔者想先对“私有财产”这一概念作一下说明。私有财产实际上可以分为作为消费品使用的、消费领域的私有财产和作为生产要素使用的私有财产。这两种私有财产有着截然不同的意义。前者只属于个人生活的范围,只影响个人的生活水平和相应的生活方式;而后者则实质上是一种对他人的活劳动进行统治和支配的权力,它不仅决定着前者在不同个人之间的分配,而且决定着整个经济基础的基本性质。所以后者更具决定意义。马克思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到的私有财产都是在后者的意义上使用的,他明确指出:“地产是私有财产的第一个形式”,而“工业资本是私有财产完成了的客观形式”。本文中的“私有财产”亦指后者。)值,意义和根据又是什么? 这几个问题是私有财产得以可能的根据问题,同时也是私有财产的形而上的本质的问题。 近代哲学家就一直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笛卡尔将“我”确立为一个绝对的理性实体。这个“我”在法权上可以被理解为绝对人格,而“我”之为感性存在的本质,在法权上可以表现为“占有”。康德在实践理性中通过确立人的“意志”和“自由”而确立了实践理性的主体即纯粹人格,由于这个纯粹人格在本质上就是“意志”,当然能够作为私有财产之所属从而“占有”私有财产。黑格尔认为费希特从自我到非我是一个“非法”跨越,因为自我在逻辑上并不能推出非我,自我在逻辑上要想推出非我,必须自身已包含了非我。于是他从斯宾诺莎那里借来了“实体”作为这个包含于非我于自身的自我。可他又不满意斯宾诺莎的“实体”僵死性,认为实体必须像费希特的“自我”那样能够进行自我设定,自我发展,即必须同时是“主体”。“实体即主体”,这是黑格尔哲学的第一命题。于是,实体在黑格尔这里成了世界的运动着的精神本质,并通过如下的方式实现着发展:由于自身的内部矛盾要异化自身而成为对象,然后又要在对象中发现自身,从而扬弃对象而回到自身。在这个“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即肯定”的运动中,作为主体之实体,最终达到了对自己的全部认识,即绝对知识或绝对精神。斯宾诺莎的哲学思路不同于莱布尼兹、康德的思路,继承他的黑格尔哲学自然也是对这个思路的偏离。因为他的命题是“实体即主体”,注意,在这个命题中实体是主词,主体是宾词,这实际上是将以往哲学中一直作为主词的意识、自我、主体变成宾词,而以实体作为它们的主词而取而代之。实体即主体绝对不能说成是主体即实体,后者恰恰是笛卡尔的命题。那么这个偏离有什么意义呢? 先让我们看一下资本主义的现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