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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与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理论研讨会举行
发布时间:2007-3-12 1:42:35
作者:
来自:法制日报
      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承办,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和北京市法学会《法学杂志》社协办的“物权法与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理论研讨会”于2007年1月16日在北京举行。
 
  与会学者在几个方面形成共识: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亟需一部保护民事主体财产权益的物权法;二、即将提交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物权法草案符合我国宪法规定,全面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三、物权法草案突出了对国有财产的保护,确立了对不同财产权利的平等保护原则,反映了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物权法草案正确处理好了对国有财产保护与对不同财产权平等保护之间的关系;四、物权法的通过和实施将从民事基本法的层面确认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并为人民之富裕、社会财富之积累、国家之富强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石。
 
  与会学者还就物权法草案一些制度的设计和技术层面的改进发表了很多建设性意见。
 
  此次研讨会是中国法学会和中国法学会民法学协会近两年来就物权法立法专题召开的第七次大型理论研讨会,也是物权法提交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前的最后一次重要研讨会。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孙在雍,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的领导及民法学界的部分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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